来源: 新浪微博 编辑: 刘硕
国家书法政策
1984年教育部就曾指出:“写字是小学阶段的基本训练之一,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要不断教育学生认识把字写好的意义,逐步培养他们的写字技能和良好的书写习惯,把字写得正确端正。”
1990年,国家教委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教学的通知》,指出写字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训练之一,搞好写字教学,对学生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有重要作用。全日制五年制或六年制小学,要采取有力措施,切实贯彻执行教学计划,保证上好写字课,进一步提高写字教学的水平;其他类型的小学,也要安排一定的写字训练时间,保证落实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关于写字教学的要求。对于全日制初中,目前尚未开设写字课。为了加强写字教学,各地区和学校,可以从实际出发,将写字教学穿插在语文课中进行,也可在自习或课外活动中安排。在时间上,可以集中使用,也可分散安排,但必须保证每周的写字训练时间不少于1课时。其他类型的初中,也要根据本校的情况,加强写字训练,保证达到现行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关于写字教学的要求。另外,小学和初中各学科的教师,对学生的写字都要严格要求,加强指导,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。提高师资水平是加强写字教学的关键。各师范院校在语文基础知识教学中,要认真抓好写字知识的讲授和写字训练,并使师范生具有指导学生写好字的本领。
1998年,教育部颁布了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写字教学指导纲要(试用)》,这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写字教学的高度重视,指导纲要实施以来,各地普遍加强了小学阶段的写字教学。
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》中明确提出:“建立和完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规体系,各级各类学校,特别是中小学、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,写好规范字,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”。
2001年7月《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(实验稿)》课程目标中包括“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,并有一定的速度。”
2001年教育部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特别指出:“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、艺术、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”,再次强调了写字教学的重要性。
2002年5月《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》中要求:充分认识写字教学的目的和意义。“规范、端正、整洁地书写汉字是有效进行书面交流的基本保证,是学生学习语文和其他课程,形成终身学习能力的基础;热爱祖国文字,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,具备熟练的写字技能,并有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是现代中国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,也是技术教育课程目标之一。” 意见指出,中国书法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,其美学价值已经远远超越了国界,因而写字教学可以增强学生对祖国文化的热爱,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。对于当前重视学生掌握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的同时,还要继续强调中小学生写好汉字。